我上周末读完了哈利波特7,当然,是中文版。
这年头,会英文的人越来越多,以至于哈利波特7的中文版显得可有可无。因此我们更要感谢两位翻译者,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终于还是挣扎着把中文版弄出来了。
自英文版问世以来,哈利波特世界就已没有悬念。哈迷们只要有耳朵,就知道肥水木有流到外人田里,哈利成了罗恩家的女婿,赫敏成了罗恩家的媳妇。坏蛋失败了,好人胜利了,男女主角得以淫荡的生活在一起,还各生了一堆孩子。对于一本伪儿童读物来讲,似乎没有比这再好的结局了。
也就是这样,很多人捕风捉影的听了这一耳朵,打消了再看哈7的念头。从头到尾翻500多页看这么老土的一个结局,被人知道了是要嘲笑的。当然,我不在这些人中,周末我有大把的时间要打发,看书总比睡懒觉要好,即便是看哈7。
我站着看累了就坐着;坐着看累了就趴着;趴着看累了就躺着;躺着看累了就再站起来。如此这般折腾了一天半,终于,把哈7看完鸟。
这本书已经不能用好或者不好来评论了。除开毛选外,这是我知道的最赚钱的一部书。更何况,也没有啥人敢把大伙的胃口一年一年掉下去,一口气吊上十年,除去赵本山,很少有人能这么有才。
如果说罗琳写哈利波特的初衷是逗孩子玩,但写了10年之后,最后这一本已经不能再说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了。当年追着看的孩子们已经长大,成了大小伙子和大姑娘;追着看的大小伙子和大姑娘已经长大,成了大叔和大婶;追着看的大叔和大婶已经长大,成了大爷和大妈;而追着看的大爷和大妈已经不能再追着看了。
所以,在这本书里,你不会看到精彩的魁地奇比赛;不会看到盛大的新生开学仪式;不会看到海格的搞笑宠物秀;甚至连罗恩那两个双胞胎哥哥也没有机会再跳出来耍宝,巧克力蛙之类的东东你还是趁早忘了吧。
你在这本书里,能看到是三个主角象兔子一样被追得东躲西逃;是正义在邪恶强权下的软弱;是纯血统论下的黑色恐怖;是鲜血淋漓的虐杀,是一个谎言接着另外一个谎言。
罗琳在这本书里让孩儿们看到了光明背后的黑暗。最后一本中,她成功得颠覆了两个人在读者心目中用十年时间积累起来固有形象。
原来邓布利多并非是一如既往的英明神武。在前六本中,邓布利多象魔界中的白袍术士甘道夫一样隐在一团神圣的白光中,让人只敢仰视,却从未想过邓布利多也曾有过彷徨的青年时代;更未想过他对权力的热望曾让他与黑暗擦肩而过;他不出任魔法部长,甘愿一生隐于霍格沃兹只是为了怕再次迷失于权力之中。甚至,书中还残忍的暗示了邓布利多曾亲手杀死了自己神经错乱的妹妹。
哈6结束时,邓布利多交代给哈利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然后就以突然死亡的方式离开了读者的视野。随着哈利在完成这个任务的路上苦苦挣扎,一个精心编织谎言也在他面前逐渐清晰。原来邓布利多给他心爱的徒儿指出来的不是一条生路,而是一步步艰苦的走向死亡。原来击败伏地魔需要用哈利来当祭品。一条闪电状的伤疤就像脐带一样将哈利与伏地魔的命运联系到了一起,无论是生还是死。
这些邓布利多都是知道的,但是,他还是让哈利去做了。
最后一本中,罗琳最终也没有让邓布利多凤凰涅磐,如甘道夫一般从死亡中归来与伏地魔决一死战。但是,她却让我们终于清晰的认识了这个老头,这个整日笑呵呵的白发老头并不是圣诞老人一样的好好先生,而是一条心如铁石的硬汉,他头脑冷静,精通权术,并牢牢掌握着自己的部下们,他是一个天生的领袖。
他冷酷的策划了自己的死亡,也的策划了心爱徒儿的死亡。或许在霍格沃兹他对哈利异乎寻常的庇护,只是为了不让自己过于愧疚。但是,这却绝对不会动摇他的决心,他赌上他自己、哈利和另外一些人的性命也要把伏地魔送回地狱。
当然,还有一个被颠覆的人物便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对于少年哈迷来讲,这个人物甚至比伏地魔更为可恨,因为在斯内普的身上几乎有所有他们厌恶的老师的特质。哈利波特与斯内普斗争的时间远比跟伏地魔斗争的时间要长。读者在前六本中几乎发现不了斯内普任何惹人怜爱的地方。于是乎,这个纯粹的坏蛋也成了网络上的人气明星,如越狱中的T-bag一样,有了一大群忠实的拥趸。
但是,如你所看到的,邓布利多却无限信任这个万恶的人,最终,死在这个人的手上,随了心愿。这让哈利几乎放弃了对这个老头的爱戴。
不过比起邓布利多来,这个纯粹的坏人写的并不成功。因为他坏的太纯粹了,这就很可疑。这个家伙就像是一只在干净厨房里摇头摆尾的大蟑螂一样,存在的本身就很可疑。
罗琳也发现这个问题了,但是已经没法再补救,最后也只好让他突然死掉。可是,这也有问题啊,他挂了就永远变不成好人了,他可是与邓布利多单线联系的啊。这怎么办,好多哈迷都捏了一把汗,恐怕他一坏到底。还好,我们有冥想盆。这玩意真是好用啊,已经出现了无数次,交代了无数作者想要让读者知道又圆不下去的东西。这次也不例外,这家伙挂掉的同时把自己的记忆甩给了哈利,同时也甩给了读者们。
“其实,我是一个卧底”,这就是斯内普的记忆告诉我们的。他有悲惨的童年,悲惨的青年和悲惨的中年,几乎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他还是一个悲惨的多情种子,钟情于哈利他娘,但是既得没有得到他娘的人也没有得到他娘的心,孤苦一生最终还丢掉了自己性命。
“谁能比我惨~惨~惨~”这就是斯内普临终时候发出的无声的呼唤。唉,你要怪就去怪罗琳吧,都是她写的。
当然,这个毒辣的婆娘还在第7本中把很多好人给写死鸟,不完全名单如下:小精灵多比,魔眼汉,卢平和他老婆唐克斯,罗恩的双胞胎哥哥弗雷德……
第七本中还出来了一群莫名其妙的英雄儿女,那就是继哈利之后,以纳威·隆巴顿,金妮·韦斯莱为首的邓布利多军,这个非法的学生团体非但没有在首领跑路后树倒猢狲散,反而在斗争中逐渐做大,最终竟然有跟凤凰社并驾齐驱之势。这跟纳威勇敢的站出来是分不开的。在残酷的战斗中,纳威从一个跟屁虫成长为一个坚强的角斗士,最后成功的干掉了那条邪恶的大蛇–伏地魔最后的魂器。
这种勇者斗恶龙的事迹,那个偏心的婆娘没有象一贯那样一股脑的安给哈利,而是给了草根的代表纳威,是不是作者在暗示WEB2.0年代里草根的胜利啊?(有人说哈利是草根的代表,其实不是,哈利只不过是极地阳光那样的伪草根–作者注)
坏人死了,跑龙套的死了,好人都活着,还生了一堆孩子。不过这不是哈7的全部,虽然这本书作为一套畅销书的收官之作算不得是最好,但写的并不象传说中的那样糟糕,如果你已经看过六本,把第七本看了算是善始善终吧。阿门。
(PS.至于那场最终的对决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因为女人写战争就像男人用身体写作一样外行,还是忽略掉吧。)
Archive for 十一月, 2007
哈利·波特7:除了完美结局还有些别的
星期四, 十一月 22, 2007冥冥中自有天意
星期天, 十一月 11, 2007炖了三个小时 好吃
1.今天我炖了2斤多的牛肉。
本来早就计划减肥少吃肉的,但是早上去菜市场的时候还是买回两斤牛肉,本来打算只炖一斤,后来还是都炖上了,本来打算熟了以后只吃一点点的,但最后还是撑的弯不下腰。由此可见,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都是事与愿违的。
我认得的很多人做事很有计划,有的还会拿个小本本一条条的记下来,包括几天内只吃什么东西,计算出热量以便减肥。我对这样的人很是敬仰,但是,打死我也成不了这样的人。我骨子里是个悲观主义者,已经开始相信一切都由天注定,无论你如何摇头摆尾,也只是向早已注定的终点前进罢了。既然冥冥中自有天意,那我们还操甚鸟心,定甚鸟计划,倒不如眼睛一闭,一股脑走下去就是。
2.某个周日闲极无聊,便混进了中关村的基督教堂去看那些父老兄弟姊妹的礼拜活动。诺大一个大厅,满满的人。人人手捧圣经,低头祷告。我也站到后面,低头闭眼,这样才不至于太过突兀。很多妈妈们把他们的孩子也带来了,乖乖的孩儿静静坐在妈妈的身边,小手捧着圣经,瞑目垂首。比起我们来,他们无疑是幸福的,我们小时候被人教的最多是“怀疑”,而他们在学习如何“相信”。
现在,被灌输“怀疑”的我们长大了,成为了各个行业中沉默的大多数,虽然在我们的头顶上还有作威作福,颐指气使的60后,不过,越来越多的70后走到前台,开始攫取前辈们的话语权。但是,这又算是什么好事呢?整个社会开始浮躁激进,急于事功,互不信任,戾气横行。种在我们心中的“怀疑”的种子已经开始成为参天大树,而且还在继续长高,所谓和谐只存在于谎言之中。
3.算了,扯一扯就忧国忧民起来了,还是说回来吧。我前一阵子计划减肥,如果我没有记错一共跑了三天步,一天在万柳的街上,两天在人大的操场上,后来就歇了。上周四如打了鸡血一样,脑子一热又开始爬楼梯,我工作的地方在19层,即使去掉迷信的3层还要爬16层,而写字楼跟居民楼还不一样,层高还巨高,楼梯又长又陡。我在封闭的楼梯间里爬啊爬,终于两腿哆嗦,上气不接下气,一看楼层,10层~~等我拖着扶手爬上19层的时候,喘做一团,心跳至少得有120。
上周五,我又爬楼梯上去,挨到在15层,碰到了行政的一位相熟的仁兄躲在楼梯间抽烟,看到我蹒跚着走上来就冲我双挑大指,我为了让步履矫健一些,走过他身旁时几乎耗费了所有的小宇宙。到17层的时候,又碰到一位仁兄躲在楼梯间抽烟,唉,只好装作自己是个隐形人,喘得像个火车头一样从他身边飘过。
4.上周发现频道的乌龟少了一只,据说是交通事故。可见注定的事情,无论多么不可思议,但都会按时发生。
人生中最恐怖的回忆
星期四, 十一月 8, 2007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做几乎同样的梦。
梦里恍惚回到了大学时候的宿舍,昏黄的灯光下,我直挺挺的躺在上铺,同屋的其他几个也挺在他们的铺上。有时候人齐,有时候人不齐,有时候说话有时候不怎么说话,就是躺在那里。有时候在半夜醒来,有时候在黎明醒来。醒了,脑中便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笑貌,鼻端依稀又嗅到了那间过载的房间里的潮气。
这段回忆就像是卡在了的记忆中,在不防备的夜晚,就会把我再拖回到过去的时空。一个又一个夜晚,卡在那里动弹不得。
我曾经把这个事情说给过两拨人听,他们的反映截然不同。青青·雷听完,火锅里捞羊肉的筷子停下来,告诉我好像在听一个恐怖故事,背后的寒毛已经在竖着。而另外一个同事就没有特别的感觉,认为很平常。
我的感觉跟青青·雷一样,也觉得很恐怖,那基本上是我能够想到的最恐怖的状况。
对大多数人来讲,物是人非的感觉都不大好。
记得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比我们大一届的学生早已离校,一个上届的学生会头头却因为要回学校办个鸟手续,又跑了回来。他在学校的时候基本上是风云人物,是不怎么搭理我们的,但是那天中午却破天荒跟我们一起蹲在篮球架子下面吃食堂的猪食。我看着他,一种莫名的凄凉涌上心头。在这个诺大的学校里,也只有在我们这里,他才能够确定曾经在这个熟悉的地方活过。如果当时我们也不在,面对熟稔无比的一草一木,不知道这位兄台会不会背上也生出些许的凉气,想快快逃去。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其实,笑个鸟啊。这种情况,还是哭的好。在梦里,我浑身冰冷,因为这个梦做的多了,所以也颇镇定,知道不用多久我就能再回到现在,只要忍一下下就好了。但是,刚开始做的那一阵子,的确吓得屁滚尿流。
我们宿舍是一栋很老的苏式建筑,50年代建的,青砖到顶,有坡坡的瓦顶。前几年去清华的时候还见到不少,看到后我就禁不住一机灵。只是我们的楼更矮一些,只有三层而已。一条幽暗的走廊贯穿了整层,两边都是一扇一扇关闭的门,把阳光也牢牢关在了楼外。即使外面艳阳高照,走进走廊也眼前一黑,一阵凉冰冰的感觉贴上后背。
我相信万物有灵,什么东西时间久了,便有了灵性。我越来越相信那栋房子把我的一段生命封印在了里面,留作念想。虽然我们的人已远远的逃开,但是它却能把我们抓的牢牢的,只要它愿意,我们便在夜里又重回那个幽暗的空间。在离开那里后,我们宿舍的九个人从来没有再聚齐过,但是在梦中,我们重聚过很多次,虽然灯光黯淡,但是我知道床帐后面的,是他们。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又重回了学校。发现我们破破烂烂的学校也像其他学校一样成了爆发户。扒了很多老建筑,也砍了很多树,盖了很多极丑陋的新楼。我在里面溜达了一圈,发现那里已经不属于我了,只是众多丑陋学校里面的一座而已,这里早已干干净净抹去了我曾经在这里留下的痕迹。最后,我站到了我们的宿舍跟前,它还在,走廊依然幽暗,我摸回我们的宿舍门口,门结实的关着,门牌变了。我举起相机照了一下,闪光灯闪了一下,却并没有拍下什么。
我重新走回到阳光里,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那一刻,我确定自己把留在这里的最后的东西,取了回来。


